“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诉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和平大悦城开展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力量。此次监督检查以“联合检查+宣传普法”为主要内容,以餐饮商户、杂货铺为重点,加大了对不合格、过期等食品的检查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烹饪加工过程卫生控制、餐具消毒、进货渠道、原材料是否新鲜、从业人员健康证、台账资料等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群众维权能力,检查中检察干警同步对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向周围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举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指明正确维权渠道,倡导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将持续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稿源: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政法委
编辑:
范艺瀛